按摩临床知要

第一节 按摩的适应症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
(以下第一节 按摩的适应症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包括一、按摩适应症;二、按摩禁忌症;三、按摩的注意事项。)

一、按摩适应症
按摩的治疗范围很广,而且随着按摩学科的迅速发展,按摩的适应症也在逐渐扩大。在骨伤科、内、妇、儿、五官科以及保健美容等方面都有按摩的适应症。尤其对慢性病、功能性疾病疗效较好。
(1)闭合性的软组织损伤,如落枕、急性腰扭伤、腰椎间盘突出症、肩周炎、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、梨状肌综合征等。
(2)肌肉韧带的慢性劳损,如慢性腰肌劳损、背肌劳损、腰棘上韧带劳损等。
(3)骨质增生性疾病,如退行性脊柱炎、膝关节骨关节炎、跟痛症等。
(4)周围神经疾病,如面神经麻痹、三叉神经痛、坐骨神经痛、腓总神经损伤等。
(5)内科疾病,如感冒、头痛、失眠、胃院痛、胃下垂、呃逆、便秘、偏瘫等。”
(6)妇科疾病,如月经不调、痛经、闭经、慢性盆腔炎、乳腺炎、产后耻骨联合分离症等。
(7)儿科疾病,如婴幼儿腹泻、小儿营养不良、小儿遗尿、小儿肌性斜颈、小儿脑瘫等。
(8)五官科疾病,如假性近视、失音、慢性鼻炎、牙痛等。
(9)保健、美容。

二、按摩禁忌症
关于按摩的禁忌症,并非绝对的。某些疾病在治疗中,按摩可作为辅助治疗,能够提高疗效,消除症状。按摩禁忌症有以下几种:
(1)各种传染病,如病毒性肝炎、肺结核。
(2)各种严重感染性、化脓性疾病,病情危重,有高热、神志不清者。
(3)有出血倾向或血液病,如消化道出血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。
(4)严重心、脑、肺、肾等重要脏器疾病。
(5)各种溃疡性皮肤病,手法治疗部位有严重的皮肤病,或皮肤损伤(烧伤、烫伤、开放性软组织损伤),或炎症(如蜂窝组织炎、丹毒、骨髓炎等)。
(6)精神病、恶性肿瘤。
(7)骨折、骨裂、肌肉和韧带断裂的固定期,严重的老年骨质疏松症。
(8)妊娠期妇女的腹部和腰骶部。

三、按摩的注意事项
(1)热情接待患者,详细询问病史,明确诊断,认真治疗。
(2)除少数手法如擦法、掐法,操作时直接与患者皮肤接触外,治疗时必须用治疗巾覆盖被治疗部位。
(3)按摩时要保持手的温暖和清洁,勿戴戒指,经常修剪指甲,以免损伤患者皮肤。
(4)按摩治疗时,精力要集中,要随时询问和密切注意病人对手法治疗的反应,如面部表情、肌肉张力、对运动关节类手法的抵抗等,以保持适当的按摩强度,防止发生意外。
(5)妊娠期妇女的腰臀部与腹部的穴位慎用,如无必要,应选其他部位的穴位代替。
(6)年老体弱,久病体虚,或极度疲劳后,或剧烈运动后,或过饥过饱后,以及醉酒、暴怒后均不宜按摩。
(7)按摩治疗时,要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,嘱患者呼吸自然,肌肉放松,腰腹部受治疗时,须宽衣松带。按摩前患者应先排空大小便。
(8)每次按摩的时间,人体某一部位的局部按摩一般需1—15分钟;全身几个部位的系统按摩则需20~30分钟,个别病人可适当延长。一般急性病症可每日或隔日1次,3—5次为1疗程;慢性病症可隔日二次或每周2次,10—15次为1疗程,每个疗程之间应间隔3~5天。


第二节 按摩时的体位
在临床治疗时,无论患者与医者,都应根据不同的疾病与按摩部位,选择使病人舒适,而医者治疗操作又方便的体位。选择体位时应以患者感到舒适、安全、肢体又尽可能得到放松和医者在施行各种手法时感到发力自如、操作方便为原则。

(以下第二节 按摩时的体位包括一、患者体位;二、医者体位。)

一、患者体位
(1)仰卧位:面部朝上.上肢置于体侧,双下肢自然伸直。根据治疗需要,可随时调整上下肢的位置。按摩头面部、颈部、胸部、腹部、下肢部,可采取仰卧位。
(2)俯卧位:面部朝下,双下肢自然伸直,上肢置于体例或床侧或面部上方。根据治疗需要,可随时调整上下肢的位置,令一侧上肢或下肢后伸、外展、屈曲等。按摩头颈部、背部、腰部、臀部、下肢部,可采取俯卧位。
(3)侧卧位:身体左右一侧在下,两腿自然屈曲,或下侧腿伸直.上侧腿屈曲,下侧上肢屈肩屈肘约90度,上侧上肢自然伸直置于体侧或撑于体前床面。按摩肩部、上肢部、胁部、腰部、髋部、下肢部,可采取侧卧位。
(4)端坐位:端正而坐,屈膝屈髋约90度。两脚分开与肩等宽,两上肢自然下垂,双手置于膝上。按摩头面部、颈项部、肩部、背部、胁部、腰部、足部,可采取端坐位。
(5)俯坐位:即屈肘前俯坐位。端正而坐,上身略向前俯,屈肘,前臂支撑于膝上或桌上、椅背上,沉肩、直背,肌肉放松,呼吸自然。按摩头颈部、肩背部、腰骶部,可采取俯坐位。

二、医者体位
(1)站立位:自然站立,含胸拔背收腹,不要挺胸凸肚,也不要塌肩屈背,两脚在左右分开或两腿前后呈弓步站立。按摩胸部、腹部、背部、腰部、髋部、四肢部均可取站立位。
(2)端坐位:端正而坐,屈膝屈髋约90度,两腿分开与肩等宽。按摩头面部、颈项部、上肢部、肩背部,可取端坐位。另外,小儿按摩操作时,患儿多取仰坐位或卧位,而医者一般均取坐位。


第三节 按摩介质和热敷

(以下第三节 按摩介质和热敷包括一、按摩介质;二、热敷。)

一、按摩介质
按摩介质是指在按摩过程中,起润滑、保护皮肤和增强疗效的物质。按摩介质的应用,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。古代将借助于药物膏剂进行按摩的方法称为“膏摩”。如《圣济总录·卷四》载:“若疗伤寒,以白膏摩体,手当千遍药力乃行,则摩之用药,又不可以不知也。”随着按摩学科的发展,按摩介质的种类也越来越多,除膏剂外,还有水剂、油剂、酒剂、粉剂等。
1.按摩介质的作用
(1)润滑作用。介质可使按摩手法操作时更加灵活自如,增强手法的作用。
(2)保护患者皮肤,防止手法操作时造成皮肤破损。
(3)介质在按摩手法作用下,能充分浸透于肌肤中,促进药物的渗透吸收,使手法和药物相得益彰,提高疗效。
2.临床常用的几种按摩介质
(1)冬青膏。将冬青油(水杨酸甲脂)与几士林混合称冬青膏。春、秋、冬季多用。用擦法、按揉法或抹法时用此膏,可加强手法的透热效果。若加少量麝香,更能增强活血化瘀、止痛的疗效。
(2)滑石粉。具有润滑肌肤、吸水之效。四季均可用,但以夏季多用,尤以儿科按摩中应用最广。因夏季易出汗,在出汗部位运用手法时,容易造成皮肤破损,局部敷以滑石粉,可保护患者和医生的皮肤。
(3)按摩乳。四季均可应用。擦法或按摩法操作时使用此药,能增强活血化瘀、通经活络之功效。
(4)麻油。擦法时涂上少许麻油,可加强手法的透热作用。
(5)葱姜薄荷水。即用洗净的新鲜葱白或生姜,或薄荷,捣碎取计;或置于 75%酒精中浸泡即成。有发汗解表,温通发散的作用。一般秋冬季节多用葱姜水,春夏季节多用薄荷水。
其他如红花油、舒筋活络药水、风湿油膏等均可应用。


二、热 敷
热敷疗法,古称熨法。《厘正按摩要求·熨法》曰:“每遇病者食积痰滞,结于胃脘,宜辛开苦降以治之。设误服攻下大剂,正气已伤,积滞未去,此时邪实正虚,无论攻下不可,即消导破耗之剂,并不敢施,谁有用熨法中”。
热敷可分为湿热敷和干热敷,两者均有温热肌肤、解表散寒、舒筋通络、行气活血、祛瘀止痛、调和脏腑等功效。在按摩临床上,常于手法操作后辅以湿热敷,以加强手法治疗效果,减轻手法刺激过度所产生的局部不良反应。
1.常用热敷方
(1)传统按摩热敷方:红花10克,桂枝15克,乳香10克,没药10克,苏木50克,香樟木50克,宣木瓜10克,老紫草15克,伸筋草15克,钻地风10克,路路通15克,千年健15克。
(2)简化按摩热敷方:桑枝50克,香樟木50克,蜥莶草30克,虎杖根50克。
2.临床热敷法
根据不同病情,选用一些具有祛风散寒、温经通络、活血止痛的中草药,置于布袋内,扎紧袋口,放人锅内,再往锅内注入适量清水,煮沸后,改用小火使药液保持较热的温度,将毛巾浸入锅内数秒或十数分钟后拧干,敷于患部。若患者感到毛巾过热而难以忍受,医者应将毛巾提起,片刻后再敷;若毛巾不太热时则另换一条,如此反复更换2—4次。为了减轻热刺激,加强热量渗透,可在热敷时施以轻拍法。
3.热敷注意事项
(1)进行热敷的诊室内,需保持温暖无风,以免患者感受风寒外邪。
(2)热敷的温度应以患者能忍受力度,防止发生烫伤和晕厥。对于局部皮肤知觉迟钝者更应注意。
(3)毛巾必须折叠平整,使热量均匀透入。
(4)热敷时除隔着毛巾使用拍法外,不可再用其他按摩手法,以免损伤皮肤。

第四节 按摩意外的预防与处理

在按摩临床中,倘若手法粗暴、蛮干,不按照一定的操作规范,一味以力取胜,甚者使用超越生理范围和违背病理的手法盲目治疗,轻者出现不良反应,重者造成医源性损伤,甚至危及生命。诚如明代张介宾在《类经》中说:“今见按摩之流不知利害,专用刚强手法,极力困人,开人关节,走人元气,莫为此甚;病人亦以谓法所当然,即有不堪,勉强忍受,多见强者致弱,弱者不起,非惟不能去病,而适当增害,用若辈者,不可不为知慎。”

(以下第四节 按摩意外的预防与处理包括一、晕厥;二、疼痛加重;三、皮肤破损;四、皮肤烫伤;五、皮下出血;六骨、关节损伤。)

一、晕 厥
头晕、恶心、面色苍白、神呆目定、四肢发凉、周身冷汗,甚至出现惊厥和昏倒等现象称为晕厥。按摩时出现晕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病人过度紧张,疼痛过于敏感,体质虚弱,或过饥过饱和疲劳的情况下,或按摩手法过重,或按摩时间过长而造成。因此,对于精神过度紧张的患者,治疗前应做好思想工作,消除其对按摩的恐惧感;对体质虚弱和初次接受按摩的患者,治疗时手法不宜过重,被动运动手法应以患者能忍受力度;空腹的患者,一般不宜做按摩治疗,必要时手法应轻柔;注意使按摩室内保持空气流通和安静等,防止晕厥现象的发生。

二、疼痛加重
对颈肩腰腿痛患者,若治疗时手法过重或第一次按摩治疗患者不适应,有时会出现疼痛加重现象,一般1 一3天后多能自行消除,亦可配合活血化瘀药物处理。在手法操作时应尽量轻柔缓和,以患者能忍受为度。

三、皮肤破损
粗暴的小幅度急速而不均匀的擦法;粗暴的掐法;生硬的推法;过久的指揉法,或汗出后皮肤潮湿的情况下进行指揉,或局部救药后皮肤已有轻度药疹的情况下进行指揉,均可使皮肤损伤。因此,施术者应加强手法基本功训练,正确掌握各种手法的动作要领,以提高手法的熟练程度;在使用擦法、推法、指揉法时,可加用油膏,滑石粉等按摩介质以保护皮肤。对皮肤的表里损伤,一般无需特殊处理。但是一定要保持损伤部位的清洁,以防继发感染,局部外涂红药水,若组织液渗出较多时,可外涂紫药水,不要包扎,数日后即可痊愈。

四、皮肤烫伤
在临床上主要因热敷温度过高,或热敷时间过长,或在热敷时、热敷后加用手法治疗等因素造成皮肤损伤。因此,热敷时应掌握热敷的温度,一般以70度左右为宜;加强视察;热敷时或热敷后切忌再用任何手法刺激。对于I度皮肤烫伤无需特殊处理,有痛感的患者可局部外涂绿药膏或油类,一般2—3日内症状自然消退;对于II度皮肤烫伤,要在无菌操作下抽吸水泡内液体,以暴露治疗为主。在无继发感染的情况下,两周左右创面可愈合。

五、皮下出血
按摩治疗时,由于手法过于猛烈,或手法过于生硬,或手法刺激量过大,使局部小血管损伤,破裂出血,由于比较表浅,瘀结在皮下形成局限性皮下出血现象。特别是女性伴有血小板减少的患者,或有血友病病史的患者,原则上不可接受按摩治疗,以免造成软组织或关节内出血。对初诊病员要注意手法的强度,力量由轻到重,以患者能忍受力度。对于一般性的皮下出血,首先是制动,局部可用轻快的摩、揉手法,以疏通气血,消散瘀血,促进渗出液的吸收。若属血液病因手法刺激后引起肌肉内或关节内出血者,应局部和全身治疗。

六、骨、关节损伤
骨、关节损伤包括骨折和脱位两大类。按摩临床上由于存在着技术和认识方面的不同,同样也可造成医源性骨、关节损伤,常见原因有按摩手法过于粗暴;对于正常关节活动度认识不足,治疗时运动关节类手法掌握欠准确;由于对疾病的认识或对某一疾病在某阶段的认识不足,即使是很轻的手法也会造成病理性骨折和医源性骨、关节损伤。出现骨折、脱位时要及时整复固定。对疑有骨折的患者,要注意明确诊断;对小儿和年老患者作按压、屈伸、扳摇等手法时,应注意手法不宜过重;作关节活动时,手法要由轻到重,活动范围由小到大,并密切注意患者耐受情况,以免造成骨、关节损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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